各教代会代表团:
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代表提出的提案是反映群众意见、建议、要求和参加学校管理的重要形式和权利。华东理工大学第七届第二次教代会、第十四届第二次工代会定于2011年4月1日至4月15日召开。现将提案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代表团组织好提案征集工作:
一、提案的范围
1、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重要工作部署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围绕学校“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加快学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关于学校在人才强校、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技发展、现代大学制度与文化、校园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关于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一般由一位代表提出,两位及以上代表附议才能成立。代表要认真提出提案,附议人要认真附议。
2、提案应包括案名、事由及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按一事一案格式填写,不同内容列为不同提案。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提案力求建立在一定的调研基础上,观点清晰,内容翔实,有一定深度,体现代表性、全局性,建议措施力求具体、有可操作性。
三、提案征集办法
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全部采取网上提交形式,操作程序如下:
进入校园网信息门户系统或校工会网页,点击教代会提案系统,开始网上提案征集工作。登陆账号和密码为各教代会代表进入门户系统的账号和密码。
代表阅读《华东理工大学教代会提案系统用户须知》,并在大会提案征集期规定时间段内完成相应的操作,以配合教代会的进行。
代表网上撰写、编辑、附议草案的时间段为:3月18日—4月8日;
代表团团长网上提交草案的时间段为:4月8日—4月10日;
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在大会期间对所征集的提案进行整理、审查、立案。并在教代会闭幕式上向全体代表报告提案征集和立案情况。
本次教代会将评选优秀提案奖、优秀提案组织奖、优秀提案承办奖若干,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华东理工大学第七届第二次教代会、第十四届第二次工代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