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字〔2018〕4号 关于表彰华东理工大学第三届“校园新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0-08   访问次数:645


关于表彰华东理工大学第三届“校园新星”的决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我校优良师德师风,激励广大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教书育人、建功立业,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华东理工大学第三届“校园新星”评选工作的通知》(华工字[2017]15号)精神,校工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三届“校园新星”评选活动,产生了华东理工大学第三届“校园新星”21名。现决定对这21名教师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教职工继续发扬成绩,谦虚谨慎,在新的起点上再接再厉,争创佳绩。同时也希望广大教职工,以受表彰的“校园新星”为榜样,开拓进取,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而努力奋斗。

附件:华东理工大学第三届“校园新星”(21名)

   中国教育工会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839


华东理工大学工会办公室

2018316日印发


附件:

华东理工大学第三届校园新星名单(21名)

一、“教学新星”(7名)

孙金煜、蒋志强 、吴艳阳、马越斐、杨文、朱焱

楼燕斐

二、“科研新星”(6名)

段学志、孙泽、马骧、邵旭升、叶敏、阳大海

三、“管理新星”(5名)

杨艳生、胡宝林、范圣法、孙莉、富琳桦

四、“服务新星”(3名)

周长生、孙晓星、殷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