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3-2014年度校“优秀工会工作者”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   访问次数:384

各部门工会:

近两年来,学院工会在学校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履行职责。在推进学院民主管理、构建和谐校园、提高职工素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服务广大教职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推动各基层工会工作全面提升,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校工会决定在近期评选表彰20132014年工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妇女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校、院(部门)工会工作,满两年以上的现职工会干部、妇委委员、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以及学院(部门)中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2011-2012年已获得以上荣誉者一般不考虑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覆盖学校各部门工会、各工会社团。表彰名额依据会员人数分配。(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热爱工会工作,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妇女工作者

从事工会或妇委会工作两年以上的现任校、院(部门)两级工会委员(含妇女委员)、专职工会工作者;

1、积极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在师德建设、三育人等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相关奖励;

2、积极推进工会自身建设,大力开展建设“教工小家”活动,在工会工作中团结合作,不断总结、开拓,近两年所在教工小家考评获得先进以上成绩;

3、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工会参与校、院民主管理工作中提出重要建议和意见,为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起到积极作用者;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敢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扰解难,切实为教职工办实事有突出表现或显著进展者;

5、热爱妇女工作,在组织发动广大女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促进妇女素质提高、推进女性成长、维护妇女儿童特殊利益有突出表现者。

6、在20132014年内获得上海市级及教育系统以上集体荣誉称号的工会主席、妇女干部为当然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包括:“模范职工之家”(免检)、“模范职工小家”、“教育先锋号”、 “三八红旗集体”。以上获奖名额不占部门工会的表彰名额。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具有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会工作经历的现任工会干部;热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工会活动的会员。

1、积极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教职工素质,在师德建设、三育人等活动方面有一定成绩者;

2、参与校、院民主管理,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教代会工作,有一定成绩者;

3、关心群众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排扰解难,切实为教职工办事,并有成效者。

(三)、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

校、院(部门)二级党政领导中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心教职工,重视和支持学校及学院(部门)工会工作,关心、支持妇女工作;为工会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给予悉心指导;积极参与工会活动,所在部门工会建设“教工小家”取得显著成绩,并受到广大教职工好评。原则上每部门不超过一个。

四、评选方法

各部门工会按文件要求的评选范围、名额(见附件)及评选条件,广泛听取本部门教职工的意见,由部门工会委员会讨论提名推荐,经部门党组织同意盖章,并部门内部公示后,于20141219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送交校工会(团结七楼305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工会邮箱:gongh@ecust.edu.cn

表彰名单由校工会奖惩委员会审核,并报校工会常委会讨论通过。

五、报送材料要求

“优秀工会工作者”,“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其事迹材料为800字左右;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事迹材料为500字左右。

  

  

中国教育工会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

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妇女工作者”、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名额分配

  

部门

分配名额

部门

分配名额

一机关

10

法学院

2

二机关

5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3

化工学院

6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

生物工程学院

4

外国语学院

3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6

继续教育学院

2

药学院

3

人文科学研究院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

体育系

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5

后勤(甲)

5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4

后勤(乙)

6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3

校产

4

理学院

3

金山科技园

2

商学院

5

教工社团

6



附件:华东理工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妇女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申报表



华东理工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妇女工作者”、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申报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 族

  

职称

  

工作部门

  

党政职务

  

工会职务

  

从事工会

工作年限

  

申报优秀名称

  

联系电话

  

受过何种表彰奖励

  

  

  

  

  

  

  

  

主要事迹(可附页)

  

  

  

  

  

  

  

  

  

  

  

  

  

  

  

  

  

  

  

  

  

  

  

推 荐 意 见

  

  

部门

工会

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基层

党组织

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校工会

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