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教工合唱团章程
发布时间:2016-01-13   访问次数:2617

 

教工合唱团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合唱团组建于2005年。现合唱团由校艺术中心曹化勤老师任艺术团长兼指挥。合唱团的宗旨是: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合唱艺术水平,展现华理教工精神风貌!
       合唱团多年来坚持每周一次业余训练,团员们的演唱技巧和艺术素养逐步提升,整体演唱水平不断提高,现已形成了自己的演唱风格。近年来,合唱团参加了校内外各项重大演出和比赛活动均取得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效果,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扩大学校对外的影响,提高教职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以及校园文化建设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总则

华东理工大学教工业余文化历史悠久,源源流长。群众业余合唱更是丰富多彩,为丰富和活跃华东理工大学教工业余文化生活,提升教工合唱团的水平,特制定华东理工大学教工合唱团章程。

一、组织形式

华东理工大学教工合唱团由华工理工大学工会负责组织。由校工会专职副主席兼职任名誉团长,工会文体部干部任(常务)副团长,另 设“副队团” 1-2 名。合唱团分四个声部,各声部通过自荐、推荐产生各“声部长”,从四名“声部长”中通过自荐、 推选一名“日常训练指导”。

二、职责范围

1、团长:全面负责制定合唱团各项活动计划。

2、副团长:协助团长开展工作,负责合唱队排练(练声)、观摩、演出等各项计划;协调合唱团与合唱团员所属的各部门之间关系;做好合唱队所需资料、排练场地安排,服装道具、演出等各种后勤保障工作。

3、合唱指挥:为保证合唱质量和水平,提升合唱团整体演唱技巧,工会将不定期聘请专家前来指导。

4、日常训练指导:负责唱歌材料的选用、教唱新歌、制定平时训练计划和内容;做好日常训练指导工作的同时当好声部长,虚心听取各声部长及全体合唱团员的建议和意见;担任合唱团副团长参与工会领导,正副团长对合唱队排练、演出等各项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三、参加合唱团员条件

1、在职教工工会会员;有一定的声乐基础和爱好。

2、自愿报名、部门推荐;

3、遵守合唱团章程;

4、保证参加基本训练和演出;当好主人翁,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四、组织领导及其它

1、要加强对合唱团员的思想、政治领导。

2、处理好合唱团员之间的各种关系。

3、开展交流与集体活动,增强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必要时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

2006 年 9 日 16 日

合唱团组织成员

  

团长、合唱艺术指挥:曹化勤

常务副团长:樊伟英

声部长

女高音:支婷婷、男高音:柯森远、女低音:李迈进、男低音:徐忠意

团员: 60 人

 

报名表下载:教工合唱团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