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业余活动历来丰富多彩,具有很长的历史。特别是体育活动,我校更是特色鲜明,成绩突出。为了进一步丰富我校教职工的业余生活,达到强身键体的目的,使我校教职工能够以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充沛的精力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当中,在华东理工大学工会的领导下,特成立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以下简称“校教工羽协”),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校教工羽协是由华东理工大学在职或离退休人员组成的教职工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接受华东理工大学校工会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社团管理条例》开展工作及活动。
第三条 宗旨:加强交流,强身健体,团结和谐,增进友谊。
第四条 基本任务
1.广泛团结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羽毛球爱好者,在全校范围内促进羽毛球运动的广泛开展;
2.为本校教职工羽毛球爱好者提供一个融洽而稳定的结交球友,交流球艺,增进友谊的舞台;
3.丰富我校教职工的业余生活,达到强身键体的目的,使我校教职工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
第五条 性质
1.群众性:本协会由华东理工大学在校爱好羽毛球的教职员工组成,接受校工会的监督管理。
2.专项性:本协会是专项开展羽毛球运动及其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社团。
3.非赢利性:本协会不以赢利性为目的。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本协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第七条 会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端正,爱国爱民,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2.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且是本校在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教职员工;
3.对羽毛球运动感兴趣,身体状态良好。
第八条 入会程序
1.常年接受报名;
2.自愿缴纳会费,颁发会徽,即成为正式会员;
第九条 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3.有了解本协会组织结构和会费等情况的权利;
4.有优先获得本协会可得资源和服务的权利;
5.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监督权和提意见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义务
1.执行本协会的章程和决议;
2.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4.促进本协会健康发展,提升本协会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形象;
5.按规定时限和标准交纳会费;
6.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协会声誉;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某年内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为的,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如对常务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申诉。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执行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协会会员共同组成,其职权是:
1.审议通过对本章程的修订;
2.对领导执行机构的人员(理事)有选举和罢免权;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才有效,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伊始,审议、讨论通过理事会提出的重大决议事项。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起草文件、制定制度、修改章程、执行决议以及管理协会的日常事务。具体职责是:
1.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其做出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2.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3.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其他理事会成员;
4.起草、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领导本协会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安排各项活动;
6.负责向校工会汇报协会工作的开展情况;
7.负责办理本协会的登记、注销手续;
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理事会设理事若干名,担任理事的基本条件是:
1.参加本协会工作一年以上;
2.教学及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领导和执行力;
3.热爱本协会的组织管理工作,责任心强。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从理事中产生。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理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会议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讨论部署下学期协会的工作安排、活动计划、经费预算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才有效,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会长是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如遇特殊情况,由副会长临时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会员的基本条件;
2.在业内有良好的个人信誉和威望。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要求
第二十一条 组织机构图示
第二十二条 职责要求
1.名誉会长
1) 为协会奠定良好的品牌地位,塑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社会形象;
2) 为协会提供广泛的社会资源;
3) 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会长
1) 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推动协会的品牌建设;
2) 具有广阔的社会资源,为协会的长久、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 为协会的发展提供指导性意见;
3.副会长
1) 为协会的发展提出规划建议;
2) 总体部署协会的各项工作;
3) 督导协会工作的开展情况。
4.秘书长
1) 做好协会的各级沟通、协调工作;
2) 组织安排各部门工作的实施和开展;
3) 安排会议,整理会议材料并存档;
4) 制定、修订各类管理文件资料。
5.技术部
1) 经常性参加协会活动;
2) 定期为新会员提供培训;
3) 经常性为会员提供技术指导;
6.赛事部
1) 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赛事安排;
2) 安排会员的日常训练活动;
3) 组织本协会和其他社团和单位的比赛活动;
7.宣传部
1) 负责赛事前的宣传工作,负责制作和张贴展板、海报、横幅等标语资料。
2) 负责比赛现场的照相、摄像工作,以及后续的新闻稿件撰写、编辑、发布事宜;
3) 为协会的赛事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
8.外联部
1) 与其他社团和单位建立联系,为本协会赛事活动的开展提供信息;
2) 为协会拉取广泛的捐赠和赞助。
9.财务部
1) 负责协会的财务工作;
2) 定期公示本协会大财务使用情况。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三条 经费来源
1.校方经费支持;
2.会费。对于所有会员,每学年收取会费20元,在学期开始三周之内交纳;
3.其他。捐赠、赞助、活动收入及其它收入;
4.比赛广告收入。
第二十四条 经费管理
1.经费来源和支出实行预算管理,预算计划提交校工会;
2.本协会的合法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3.经费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管理和核算;
4.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5.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6.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接受校工会组织的离职财务审计。
第六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如因故不能继续开展工作时,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人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规定,由理事会组织成立善后工作小组,按照社团组织通则的有关规定,负责处理本会人、财、物等清理工作,并书面报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到社团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修改权归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归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报校工会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相悖,应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为准。
附录一:第一届校教工羽协理事会名单(2007年):
名誉会长:薛仲华 64252803
会 长:徐世爱 13564105916
副 会 长:李德强;顾建雅
特聘教练:章展
技术指导:沈雪龙;姚胥康 64253382 64253431
经费管理:王慧
附录二:第二届校教工羽协理事会名单(2008年):
序号 | 职位 | 姓名 | 固定电话 | 手机 | 邮箱 |
1 | 名誉会长 | 薛仲华 | 64252803 | 13585669474 | zhxue@ecust.edu.cn |
2 | 会长 | 徐世爱 | | 13564105916 | |
3 | 副会长 | 李德强 | | | |
4 | 副会长 | 姚胥康 | | 13917055076 | xkyao@ecust.edu.cn |
5 | 副会长 | 饶红 | 64252098 | | rh@ecust.edu.cn |
6 | 秘书长 | 王庆飞 | 64253490 | 13764180468 | mbawqf@ecust.edu.cn |
7 | 技术部部长 | 沈雪龙 | 28110070 | | |
8 | 赛事部部长 | 王氢 | 64234450 | 13611899278 | wangqing@ecust.edu.cn |
9 | 宣传部部长 | 严素梅 | 64252665 | 13564404636 | smyan@ecust.edu.cn |
10 | 外联部部长 | 董利光 | 64252493 | 13918815646 | |
11 | 财务部部长 | 王慧 | | | wanghui@ecus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