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教育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1   访问次数:1095

各部门工会:

  2022“教育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证书颁发范围

 本年度在教育系统连续工作累计满三十年的本校在编教职工

、从事教育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

  1、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是指在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含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

  2、由普教系统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调入的人员,其原专职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可与调入后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

3、原教育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经组织调派到各类学校带薪脱产学习,学习期间,可计算为教育工作年限。不包括因私出国、全日制上学等非教学、教育或非教育系统工作经历;也不包括退休、待退休、长病假等离岗的时间。

存在下列情况不予颁发纪念证:虽满三十年,但受留校察看等处分,察看期未满者;虽满三十年,但近年来品德败坏、不能为人师表、群众意见很大,正在处理当中者。

三、工作要求:

 鉴于“教龄”与“工龄”往往不同步,存在“工龄”大于“教龄”的情况,请各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学校提供的满30年工龄名单,认真核实本部门名单内的教职工是否今年已满30年教龄(无需填写附件1);

2.关注本部门50岁以上教工,若有名单外、今年“刚满30年教龄”者,需本人填写2022年“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登记表》(附件1,部门工会确认后交校工会。校工会确认后将发放其教龄证书。

3.填写《2022年“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人员汇总表》(附件2

四、材料递交:

 请各部门1121下班前提交附件1若有新增人员,若无新增则不需要提交)以及附件2电子版发至gongh@ecust.edu.cn,同时纸质版交至校工会305

 联系电话:64253269 联系人:许老师


                       中国教育工会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21111



附件1《2022年从事“教育工会三十年荣誉证书“登记表》、附件2《2022年”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人员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