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钓鱼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09-09-24   访问次数:176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华东理工大学钓鱼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社团,是由热爱钓鱼活动的个人自愿结合成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是代表华东理工大学参加各类钓鱼协会举办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协会的主要活动纳入校工会文体宣传活动工作计划。
 
第二条 钓鱼协会的宗旨:团结会员及广大钓鱼爱好者,开展活动,寓教娱乐,强身健体,陶冶情操,为我校的广大钓鱼爱好者搭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校园和谐。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条 入会条件:凡华东理工大学在册正式教职工,热爱钓鱼活动,并具有一定的基本技能,承认和拥护钓鱼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成为华东理工大学钓鱼协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直接向钓鱼协会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钓鱼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三)有代表钓鱼协会组队参加钓鱼竞技活动的权利;
(四)有权对钓鱼协会的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咨询;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遵守钓鱼协会制定的各类活动规则;
(三)积极参加和支持钓鱼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和活动;
(四)根据协会要求按时交纳会费。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二)严重违反钓鱼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给钓鱼协会造成重大损失;
(三)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协会活动;
(四)不按协会要求按时交纳会费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教工钓鱼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三名,由会员民主推选,并报校工会批准。
 
第九条教工钓鱼协会理事会推选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理事会的职责: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各项具体活动。
(二)审批吸收新会员。
(三)向会员作工作报告。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十一条 华东理工大学钓鱼协会的活动形式:
(一)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钓鱼活动的开展;
(二)组织会员开展钓鱼比赛;
(三)协助校工会开展其他钓鱼比赛。
 
第五章 经费来源、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华东理工大学钓鱼协会活动经费由校工会根据活动项目给予资助。每年1月份需制定工作计划及活动经费报校工会批准。活动经费由校工会管理。协会每年向会员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经费使用范围:用于钓鱼协会年度计划开展的立项活动中需公共支出的费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钓鱼协会理事会。
第十五条 本章程如与校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相冲突以校工会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组织结构
会长:钱世超          联系电话:13817607507     邮箱:scqian@ecust.edu.cn
副会长:沈雪龙        联系电话:28110070
秘书长:金海明        联系电话:13621883806
 
 
 

2009 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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