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工会教工活动中心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7-02    发布人 工会管理员   访问次数: 362

教工活动中心是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强健身体素质、丰富业余生活、促进技艺交流的重要场所。为维护正常的活动秩序,保持良好的活动环境,确保中心的服务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1、教工活动中心由校工会负责规划、建设与管理,设有多功能厅、艺术课堂、妈咪小屋、乒乓房、阅览室、理疗健身、教师沙龙等。

2、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优先确保工会各类活动需求,兼顾其它活动安排。

3、按照“有偿使用、合理收费”的原则,教工活动中心原则上不对外开放,每年度部门工会免费使用一次,用于部门的各类活动。因对外交流、校际联谊、部门活动需要借用教工活动中心,需由所在部门批准后,方可在到工会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并按规定支付费用收费标准遵照学校规定执行。

二、管理职责

1、工会主要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设施的常规维护保养;多媒体设备的运行和服务。

2、活动安全、场地场景布置、用后恢复、卫生打扫等其它事项均由使用者负责。

3要爱护活动中心内各种设备和家具物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使用者原价赔偿。

4、工作人员有责任对使用者进行遵章守时,举止文明的指导和管理。

三、安全保障

1、活动中心的使用遵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原则,使用者承担活动期间的活动内容、人身安全及学校财产的安全责任。

2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文明有序使用,各类活动必须坚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严禁在场所内进行各种非法集会、宗教宣传、传销等活动。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活动中心,活动中心全部区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严禁私接乱拉电源、严禁私自携带宠物入内。

4参加人数超过200人的使用者需向保卫处报备。

5涉及到外籍人员的需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批准。

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借用流程

登录工会服务平台,进入服务大厅,点击场所预约,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电子申请表,也可凭纸质申请表直接到工会办公室办理,经工会审核后出具借用意见。

四、联系方式

团结七楼303           联系电话:64253312

 

附:流程框架图

 

 

中国教育工会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9.6.10(修订)



工会活动场所使用收费标准

 

场所

2010年调整收费

(元/3小时)(校内)

2010年调整收费

(元/3小时)(校外)

八角亭一楼(100-150人)

300

600

八角亭二楼(100-250人)

450

900

工会会议室(30人)

200

400

教师沙龙(30人)

300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