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及《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华东理工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在第八届一次教代会、第十五届一次工代会召开之前,开展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提案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代表团组织好提案征集工作。
一、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上级有关重要工作部署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围绕学校创建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制定并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构建和谐校园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围绕学校工作重点,在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和合作、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广大教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由一位正式代表提出,两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
2、提案应包括案名、事由及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按一事一案格式填写,不同内容列为不同提案。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提案力求建立在一定的调研基础上,观点清晰,内容翔实,有一定深度,体现代表性、全局性,建议措施力求具体、有可操作性。
三、提案征集办法
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采取网上提交形式,操作程序如下:
进入校园网信息门户系统或校工会网页,点击教代会提案系统,代表阅读《华东理工大学教代会提案系统用户须知》,开始网上提案征集工作。登录账号和密码为各代表进入门户系统的账号和密码。
提案征集分大会提案和闭会提案。大会提案代表网上撰写、编辑、附议草案的时间段为:2015年12月1日—12月20日;其余时间段的提案均作为闭会提案。
各代表团团长对本代表团提案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提案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所征集的提案进行整理、审查、立案、落实。并在教代会闭幕式上向全体代表报告本次大会提案征集情况及上次大会提案立案及处理落实情况。
本次教代会将评选优秀提案奖、优秀提案组织奖、优秀提案承办奖若干,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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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第一次教职工、第十五届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