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字 [ 2014 ] 第11号 关于开展华东理工大学第二届“校园新星”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14    发布人 工会管理员   访问次数: 124

各部门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弘扬我校优良的师德师风,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推进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水平不断提高,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校园新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宗旨,充分发挥本校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选树一批爱生爱教、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引导广大教职工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立德树人的使命感与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二、评选对象与类型

(一)对象:本校45周岁以下中青年教职员工,向35周岁以下倾斜已荣获2011年首届“校园新星”称号者、荣获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者、副校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二)类型:

教学新星:以主要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为主。

科研新星:以主要从事高校科研工作的教师为主。

管理新星:包括学校各级党政管理干部以及其他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服务新星:包括学校后勤服务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主要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标准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勤于学习。

(二)各类型“校园新星”标准

教学新星

1、严谨治学,具有宽广的知识面,授课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根据学科的发展及时更新知识内容,课堂讲解广度与深度适当;

2、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灵活多样,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功底,因材施教,指导学生成才有效,所授课程广受好评;

3、组织课堂教学能力强,擅长营造令人愉快的教学氛围,互动程度高,与学生交流沟通顺畅。

科研新星

1、勤奋钻研,严谨治学,学术论文水平高,在教育界和学术界影响较大;

2、主持和参与重大科研项目,作用明显,成果突出,体现社会价值;

3、积极参与外部学术研讨及跨学校合作交流,在本学科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和引领作用。

管理新星

1、政治觉悟高,思想品质好,服务意识强,群众满意度高;

2、科学管理,讲求效率,方法得当,履职能力强;

3、组织协调,工作创新,学术研究等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

服务新星

1、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责任感强,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2、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态度和蔼,服务周到,言行文明,师生评价高;

3、善于学习,刻苦钻研,精通业务,苦干巧干,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四、评选办法

各部门工会要认真组织好“校园新星”的推选工作,校工会将举行“校园新星”擂台赛,每位被推荐对象作5-6分钟展示介绍,经评委评选,共产生学校的“校园新星”20名(“教学新星”、“科研新星”、“管理新星”、“服务新星”)。各部门推荐人数不超过以下标准:200人以上的--3人;100-200人的--2人; 100人以下的--1人。推荐名单上报前,应在本部门予以公示。

校工会将于11月上旬组织“校园新星”的评选。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注重典型性、示范性和导向性,“好中选优,优中选特”,切实把有突出成果、业绩、能力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

   (二)认真组织,及时上报。要认真总结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上报材料包括:

1、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含300字主要事迹简介)

2、“校园新星”候选人事迹材料介绍(2000字以内)。

以上两份材料均收电子版与纸质版,电子版请在11月5日前发送至gongh@ecust.edu.cn,同时,纸质版上交至:校工会(团结七楼)303室。联系人:孙惟斯,联系电话:64253312。

六、宣传与表彰

校工会将把此次“校园新星”的评选活动作为学习、宣传师德师风的契机,通过校报、校园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评选出来的“校园新星”加强宣传,增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意识,营造爱岗敬业,爱生爱校的良好氛围。

 

 

附件: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校园新星”候选人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41014

附件:

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校园新星”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民族

性别

出生

年月

学历

学位

专业

职称

部门

职务

手机

电子邮箱

申报类型

教学新星(     科研新星( 

服务新星(     管理新星( 

工作简历

 

 

主要事迹简介

300字)

 

 

2011年以来获得的主要个人荣誉

(含教学、科研和指导学生的主要获奖情况)

部门

工会

意见

(盖章)

 

 

 

  月 日

部门

党组织意见

(盖章)

 

 

 

  月 日

校工会意见

(盖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打印,于2014115日前交至校工会303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校园新星”候选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