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根据沪教工[2014]7号《关于在教育系统命名表彰2011-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先锋号”的通知》精神及要求,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推选2011-2013年度上海“教育先锋号”候选团队。推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在近三年创建“先锋号”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学院、系部、组室、班组以及其他相应的集体。
二、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有力。
2、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以及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教学科研中作出显著成绩。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居同行业领先水平。在民主管理和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成绩显著。
3、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努力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公众和师生满意度高和认可度高,服务技能和工作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4、坚持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工作业绩突出,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显著,无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设备事故,在发展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锐意进取、团结协作、和谐相处的团队精神,教职工积极性高,团队凝聚力强,深受广大师生员工的信赖。
三、申报要求
1、“教育先锋号”应在荣获校、区县、委局级以上各类先进集体中产生。已经获得全国、上海市和区县“工人先锋号”的集体不参加此次评选。
2、各部门根据“教育先锋号”基本条件,征得党组织同意,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每个部门限报1个先进团队为候选对象)。
3、各部门请于3月12日前将《候选团队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二份报校工会(团结七楼305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文本发至:gongh@ecust.edu.cn
四、评选方式
学校将组织评选产生“教育先锋号”候选团队参加上海市教育工会的评选活动。受表彰的“教育先锋号”由教育工会颁发牌匾和证书,并获得适当的物质奖励,校工会也将给予配套奖励。
希望各部门工会积极申报、选树典型,激励广大教职工为教育事业发展做贡献。
中国教育工会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