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华工字[2012]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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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教育工作三十年纪念证书”、“三十年工龄
纪念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2012年“教育工作三十年纪念证书”、“三十年工龄纪念证书” (以下简称“两证”)的发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事教育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
1、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是指在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含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
2、由普教系统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调入的人员,其原专职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可与调入后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
3、原教育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经组织调派到各类学校带薪脱产学习,学习期间,可计算为教育工作年限。
4、在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会工作的人员以及在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其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育工作年限。
二、“两证”的颁发:
1、颁发范围:本校在编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部门审核后报校工会备案。从事工作满三十年的颁发“三十年工龄纪念证书”。在教育系统连续工作累计满三十年的颁发“教育工作三十年纪念证书”。
2、曾取得“三十年工龄纪念证书”,现已满三十年教龄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审核,校工会发放“教育工作三十年纪念证书”。
各部门请在11月5日前将《登记表》汇总报校工会审定备案。
三、本通知由校人事处、工会负责解释。
附:1、2012年各部门30年工龄人员名单
2、申领三十年教(工)龄纪念证情况调查登记表
工会、人事处
2012年10月18日
申领三十年教(工)龄纪念证情况调查登记表
部 门: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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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1.三十年教龄纪念证 2.三十年工龄纪念证
(框内请打√。如同时满足工龄、教龄条件的,打2个√)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籍贯 | | 学历 | | |
出 生 年 月 | | 政治面貌 | | 职务 职称 | | 联系电话 | | 加入工会时间 | | |
参 加 工 作 | 时 间 | 单 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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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育工作 | 时 间 | 单 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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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事 教 育 工 作 简 历 | 年 月至 年 月 工作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 工作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 工作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 工作单位 | |||||||||
申请人(签名)_____ 日期____ | ||||||||||
部门审核意见: | ||||||||||
部门工会主席(签名)______ |
请在11月5日前将《登记表》汇总交校工会305室 联系电话:64253269 联系人:许老师
华东理工大学工会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