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甲)工会于近日组织部门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干部开展了一次学习《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活动。工会干部们通过学习,一致认为本次学习非常必要,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主人翁意识有所加强,特别是广大教职工对于民主权利的行使、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等都有着强烈的愿望。因此通过学习《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可以进一步了解、知晓其基本内容,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为在今后的工会工作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还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会干部特别是部门工会委员和小组长,直接面临基层的教职员工,直接面对着各种具体而又实际的问题。为此在工作中,必须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真正从实质上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作出积极的贡献。
(后勤(甲)工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