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字[2010]16号 关于开展2010年二级单位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2010年11月]
发布时间: 2010-11-19    发布人   访问次数: 133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二级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和院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加强二级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校工会决定从2010年11月下旬开始,对二级单位(学院)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和院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二级教代会召开情况,教代会四项职权落实,尤其是涉及学院重大事项,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教代会审议表决情况。
       2、院务公开执行情况,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3、在实践过程中,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的经验及形成的创新和特色工作。
       4、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等。
       二、调研检查方法
       本次调研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单位(学院)根据各自的实际先进行自检自查,然后在此基础上,由校工会组织人员对其中25%的部门进行调研检查(抽查)。被抽查单位将另行通知。检查工作将听取各部门负责同志的综合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文件档案和资料,向教代会代表、教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等。
       三、调研检查工作的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首先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把检查的过程作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不断深化的工作过程。
       2、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对民主管理和院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和规范工作程序,增强工作实效。
       3、积极探索、总结、推广加强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和院务公开工作的形式和方法,研究和解决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和院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水平。
       四、调研检查时间安排
       11月下旬-12月中旬:各二级单位(学院)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形成总结书面材料,于2010年12月15日前报校工会,电子版本同时上传至gongh@ecust.edu.cn。
       12月下旬:组织调研检查(抽查)。
 
                          
中国教育工会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