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先进群体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上海市教育工会将于今年“五一”前命名表彰一批 “教育先锋号”。现将我校组织推荐教育系统“教育先锋号”候选团队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以及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上海“四个中心”和“四个率先”,围绕实现“四个确保”的总体要求,以创建“教育先锋号”为载体,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坚定信心谋发展,建功立业当先锋,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贡献。
二、对象范围
在推动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本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单位)一线基层集体(二级部门、组室、班组以及其他相应团队)。
三、基本条件 。
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深化教职工素质工程,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高尚的师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2、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家和上海市重大工程建设、科研项目以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3、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努力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师生和公众满意度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4、坚持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工作业绩突出,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显著,无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设备事故,在发展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锐意进取、团结协作、和谐相处的团队精神,教职工积极性高,团队凝聚力强,深受师生员工信赖。
四、申报要求。
1、“教育先锋号”应在荣获区县、委局级以上各类先进集体中产生。已经获得全国、上海市和区县“工人先锋号”的集体此次不参加评选。
2、各部门限报1个先进团队为候选对象。
3、申报单位需填写《上海市“教育先锋号”推荐表》。推荐表可从校工会网站上下载。
4、3月30日前各部门将推荐表及2000字事迹材料一式二份报校工会。(团结七楼303室)
电子文本发至:ywtang@ecust.edu.cn
五、评选方式
本校推荐的“教育先锋号”候选团队4月1日前通过打擂台形式评选产生。所产生的候选团队将参加市教育工会的擂台赛。被表彰的“教育先锋号”由教育工会颁发牌匾和证书,并获得适当的物质奖励的,同时校工会也将给予配套奖励。
希望各部门工会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共同推进我校教职工素质工程的建设。
中国教育工会华东理工大学
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