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的职能作用,切实服务于学校的改革发展以及全体师生的利益。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及《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华东理工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在第八届第二次教代会召开之前,集中开展提案征集工作(会议结束后也可以继续提交提案)。希望代表们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本次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提案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学校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有关重要工作部署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落实、统筹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围绕2017年学校工作重点,在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和合作、校园文化建设、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广大教职工关心的有必要通过提案反映的其他问题。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由一位正式代表提出,两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
2、提案应包括案名、事由及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按一事一案格式填写,不同内容列为不同提案。
3、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4、提案力求建立在一定的调研基础上,观点清晰,内容祥实,有一定深度,体现代表性、全局性,建议措施力求具体、有可操作性。
三、提案征集办法
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采取网上提交形式,操作程序如下:
进入校园网信息门户系统或校工会网页,点击教代会提案系统,开始网上提案征集工作。登录账号和密码为各代表进入门户系统的账号和密码。
代表阅读《华东理工大学教代会提案系统用户须知》,并在大会提案征集期规定时间段内完成相应的操作,以配合教代会的进行。
代表网上撰写、编辑、附议草案的时间段为:2月25日—3月25日;
各代表团团长对本代表团提案的初审截止时间为:3月26日;
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所征集的提案进行整理、审查、立案。并在教代会闭幕式上向全体代表报告本次大会提案征集情况及上次大会提案立案及处理落实情况。
本次教代会将评选优秀提案奖、优秀提案组织奖、优秀提案承办奖若干,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