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教职工暑期休息休养工作是依法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体现,是增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促进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升学校凝聚力的重要措施。
为确保教职工休息休养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3年学校教职工休养名额按2012年底受聘在岗的教职工总数的10%的计划下拨给各部门工会。在休养费用支出上仍采取“三个一点”即“行政拨一点、工会补一点、个人负担一点”的方法,计划内休养由学校行政和工会给予每人1500元的补贴,所在部门行政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超出部分金额个人自理。
对于已加入华东理工大学工会的非在编员工(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上缴工会经费的),按该类会员人数的10%比例分配名额,校工会补贴每人500元,所在部门行政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超出部分金额个人自理,并单列填表。
工会接受教职工和家属自费参加休养。家属参加休养,必须服从领队安排,增强组织观念,遵守学校规定且身体健康。家属须是父母、配偶或子女。原则上年龄超过65周岁及未满6周岁儿童不接受休养报名。
二、教职工每五年可有机会享受一次计划内休养,再次享受时其间隔不得少于五年。
在名额许可的情况下,各部门对以下情况可考虑不受时间间隔限制:
1、四强骨干,即教学强、科研强、管理强、服务强人员;
2、2014年7月前将要退休的教职工;
3、本部门认定需要奖励的人员。
三、凡需要参加休养的受聘教职工,须由本人向部门工会提出报名申请,各部门党、政、工集体讨论决定落实休养人员,并排序上报。由校工会下拨给各部门工会的休养名额,只能安排在本校工作的受聘教职工参加,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请人顶替。
四、各部门工会应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征求教职工的休养意愿,根据教职工的休养次数、休养时限、是否奖励等情况,合理、统筹安排好休养工作。
五、校工会按照市教育工会的要求组织暑期休养工作小组,精心安排、热情服务,提供健康、和谐、安全的休养氛围和条件,努力使教职工的休养活动办成受教职工欢迎的尊师工程、实事工程。
六、校工会将根据学校整体报名情况,对各部门当年的休养名额进行适当的调整。
七、特别提示:
1、休养组团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受理退团、换人、换团手续。
2、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休养活动的,由本人承担相应的退团费用。
八、时间节点:
5月7日 下发暑期休养通知。
5月8日 开始接受休养员网上报名,截止时间5月19日。
5月21日前部门工会主席审核确认本部门休养员信息并提交校工会。
5月22日校工会确定休养组团名单,告知休养员本人。
5月22-24日休养员线路调整。对不能组团的线路通知休养员本人(邮件),换团或退团。
5月24 上报休养员名单至教育工会。
6月5-6日 徐汇校区收费,上午 8:30-16:30团结七楼307室
6月7日 奉贤校区收费,上午 9:30--14:00实验六楼 223室
中国教育工会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3年5月6日
附件:2013年暑期休养活动名额分配
根据华工字[2013]第7号文精神,本年度教职工休养名额按上年底受聘在岗的教职工总数和非在编员工会员(所在单位按规定上缴工会经费)总数的10%下达,具体人员安排由各部门工会根据本休养活动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部 门 | 职工总数 | 分配名额 | 备 注 |
一 机 关 | 393+23 | 39+2 | |
二 机 关 | 152+54 | 15+5 | |
化 工 学 院 | 229 | 23 |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228 | 23 | |
生物工程学院 | 159 | 16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66 | 17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217 | 22 |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165 | 17 |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92 | 9 | |
理 学 院 | 143 | 14 | |
药 学 院 | 96 | 10 | |
商 学 院 | 180+34 | 18+3 | |
外国语学院 | 120 | 12 | |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 85 | 9 | |
法学院 | 34 | 3 | |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 60 | 6 | |
人文科学研究院 | 57 | 6 | |
继续教育学院 | 19+11 | 2+1 | |
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 | 83 | 8 | |
后 勤 (甲) | 157+79 | 16+8 | |
后 勤 (乙) | 154+312 | 15+31 | |
校 产 | 126 | 13 | |
金山科技园 | 30+1 | 3 | |
合 计 | 3145+514 | 316+50 | |
中国教育工会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