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加入工会的有关事项的规定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凡是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2、各单位如有教职工需要申请加入工会,请各部门工会组织委员到校工会307室领取《工会会员登记表》。
3、加入工会必须由教职工本人自愿申请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经本工会小组讨论通过,报工会基层委员会(校工会)批准,并办理会员证,会员证需经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加盖钢印后再通知组织委员前来领取。
4、申请人需交标准照片(黑白或彩照)一张,《工会会员登记表》右上方的工号是指填写本人工作证号码。
5、从外省市及本市其他单位调入我校的教职工,在原单位已加入工会的,需将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校工会307室办理结转手续。对于没有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会员不予认可,需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6、会员调出或辞职需办理离校手续的教职工,应带上工会会员证到校工会307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华东理工大学工会
2005年4月
注:编外教职工申请入会,可按照华工字(2004)第3号文件(试行)和华工字(2010)第9号文件办理。
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