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帮困、慰问工作实施细则
(2023年修订)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帮困、慰问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帮困工作
(一)帮困对象为华东理工大学在编在职的教职工,原则上必须参加过当年度教职工一日捐活动。
(二)申请范围及发放标准:
1、教职工本人因癌症、瘫痪、器官移植或其他严重疾病,医疗费自费部分支出较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在医保范围外的自费部分医疗费用满1万元者,可申请帮困补助,补助额度为医保范围外的自费部分医疗费的40%,一般个人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自行住入特需病房或在医保指定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中发生的费用,以及非医疗性费用,不属于帮困补助范围。
申请时需提供相关医疗费用的发票复印件,由校医院专人审核。
2、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患严重疾病,医疗费自费部分支出较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视具体情况给予1000~10000元不等的补助。
申请时需提供相关医疗费用的发票复印件,由校医院专人审核。
3、因家庭收入过低,造成子女就学困难的(18岁以下及非出国留学),教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度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视具体情况给予1000~10000元不等的补助。
4、教职工本人的家庭因遇到火灾、水灾、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生产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视具体情况给予1000~10000元补助。
5、其他不可预料的因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由帮困慰问工作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1、申请和发放时间为每年春节和教师节前,一年两次。特殊情况下,可由帮困慰问工作委员会认定并发放。
2、如夫妻双方都是本校职工,应以主要方为申请方,不得夫妻双方同时申请。
3、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下可由部门工会代为填写《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帮困补助申请表》,申请人应对其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部门工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请者的材料严格把关、签署意见。申请表须有部门工会主席签字、二级党组织盖章有效。
4、校帮困慰问工作委员会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讨论确定帮困补助名单和帮困补助金额。委员会在审核和做出帮困补助决定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有效。
二、慰问工作
(一)慰问对象为华东理工大学在编在职的教职工。
(二)申请范围及发放标准:
1、教职工初婚 600元的等价实物,由校工会统一购买(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教职工添丁 600元的等价实物,由校工会统一购买(须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
3、教职工荣退 600元的等价实物,由校工会统一购买(荣退名单由人事处提供),基层工会可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欢送可购买不超过400元的水果食品;
4、教职工校内献血 2000元(献血名单由校医院提供);
5、教职工响应国家援建扶贫等政策离校挂职 2000元;
6、教职工生病住院800元,可另购不超过200元的实物;
7、教职工患重大疾病慰问,首次患病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2000元现金形式发放,3000元通过帮困基金转账至银行卡)
8、教职工本人过世,给予家属慰问金5000元,可另购不超过200元的花圈花篮;(3000元现金形式发放,2000元通过帮困基金转账至银行卡)
9、教职工的配偶或直系亲属过世1000元,可另购不超过200元的花圈花篮;
10、校帮困慰问工作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500-5000元。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1、慰问工作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主动关爱,一经发生、及时慰问,由部门工会在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工会慰问金发放单》,部门工会主席签字后报校工会,经校工会审核确定,发放慰问金。
2、第7款教职工患重大疾病的慰问,需以病理诊断报告和出院小结为依据。
3、校工会将随机抽查慰问金发放情况,如有虚假虚报,将依据事实做出严肃处理并收回慰问金。
4、出现重大事件或重大意外的,由校工会和部门工会共同实施慰问。
三、附 则
(一)本实施细则所说的“重大疾病”原则上为上海市总工会职工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保障计划所规定的二十二类重大疾病范畴,对超出二十二类重大疾病范畴确又比较严重的疾病由校帮困慰问工作委员会认定。
(二)本实施细则由校帮困慰问工作委员会进行修订和调整。
上海市总工会职工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保障计划所规定的二十二类重大疾病范畴:
1、恶性肿瘤(下列病症除外)
1)原位癌;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3)第一期何杰金氏病;4)除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各种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
3、脑中风后遗症:首次确诊180天后,神经系统存有永久性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包括肾、肝、心、肺脏和造血干细胞的移植,但必须是异体和活体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实施开胸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必须实施透析
7、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又称急性肝功能衰竭
8、良性脑肿瘤:包括开颅手术和放射治疗
9、心脏瓣膜手术:包括置换和修复手术
10、严重Ⅲ度烧伤:面积达到20%以上
1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表现为贫血、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12、主动脉手术: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不包括分支血管)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因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6、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7、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18、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19、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20、全身性硬皮病
21、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22、严重阿尔茨海默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