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字[2011]15号 关于开展2010-2011年“教工小家”考评工作的通知[2011年11月]
发布时间:2011-11-28   访问次数:99

 

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提高基层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建设教职工信赖的和谐温馨之家,根据2008年5月华东理工大学“关于部门工会‘教工小家’创建、申报、评比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校工会决定开展2010-2011年度的教工小家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评依据
按照华工字[2008]第4号“关于部门工会‘教工小家’创建、申报、评比的实施办法”进行考核评选。
二、考评时限
2010-2011年度
三、申报办法
1、部门工会撰写建家工作材料(2000字左右),总结建家工作的思路、举措、取得的成绩、工会获得的奖励以及工会工作的特色等;同时根据“华东理工大学工会建设‘教工小家’年度考核指标”(附件二)进行自查自评并填写该表。在此基础上,填写“华东理工大学部门工会‘教工小家’考核申报表”(附件三)。申请先进单位免检的部门工会需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先进‘教工小家’免检申报表”(附件四)。
2、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先进和模范教工小家的部门工会在总结建家工作的总体情况基础上,进行特色工作总结,填写“华东理工大学部门工会特色工作表”(附件五)。
3、申报级别必须明确。申报工作必须获得部门教职工的支持和认可,经过党组织同意方能进行,总结报告及自查自评情况应向教代会代表或工会小组长以上干部报告。
 四、考评办法
1、校工会将结合自评、部门工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校工会工作调研以及听取总结交流,全面考评部门工会“教工小家”建设情况及实效。对于申报校先进“教工小家”、模范“教工小家”的单位组织会议交流考评。
自评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占50%,部门工会总结交流占50%。
2、校工会考评小组对附加分进行认定,对“教工小家”级别予以投票表决。先进教工小家和模范教工小家的总和原则上控制在总数的40%,免检单位不占比例
五、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附件二、三、四、五)经党组织审核盖章后于2011年11月22日前交校工会305室许老师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gongh@ecust.edu.cn。
2、校工会于12月初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考核评比。
3、模范、先进教工小家的表彰将在教代会上进行。
 
附件:
1、关于部门工会“教工小家”创建、申报、评比的实施办法
2、华东理工大学部门工会建设“教工小家”年度考核表
3、华东理工大学工会部门工会“教工小家”考核申报表
4、华东理工大学先进“教工小家”免检申报表
5、华东理工大学部门工会特色工作表
 
 
 
     中国教育工会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O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文件下载:关于开展2010-2011年“教工小家”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附1 关于部门工会“教工小家”创建实施办法.doc

附2华东理工大学部门工会建设“教工小家”年度考核表.doc

附3 华东理工大学部门工会“教工小家”考核申报表.doc

附4 华东理工大学先进“教工小家”免检申报表.doc

附5 华东理工大学部门工会特色工作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