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健康权益,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视和关心下,我校在往年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基础上,2010年起又为教职工新添了一份保障,即参加市教育系统补充医疗保障计划,至此,学校每位在编教职工每年均能得到如下保障:
市总工会四项补充保障: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女性特种重病;
市教育系统两项补充保障:门急诊、住院医疗。
校工会为使全体教职工了解保障计划以及赔付的具体手续,在2009年12月25日下午组织了工会小组长进行培训,向每位教职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的服务指南,平时接受教职工咨询(电话:64253315)。
上海市教育系统补充医疗保险理赔工作:
申请时间----每月10日(逢双休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徐汇校区:上午8:30-11:30,奉贤校区:13:30-15:00,
申请地点----徐汇校区:团结七楼101室;奉贤校区:实验六楼223室。
2010年3月10日第一次受理申请。
上海市总工会补充医疗保险理赔工作仍按原方法办理。
详细保障办理参见工会网页http://gh.ecust.edu.cn维权保障栏
注:我校自2001年起陆续参加了上海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的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重大疾病保障、女职工特种重病保障、增意外伤害重残保障计划。8年多来我校向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申领保障金163.87万元,给付710人,最高个人受益3.19万元。
上海市教育系统补充医疗保障计划,主要是门急诊及住院两大项目,参保期内可得到在当年门急诊医疗起付线480元以上(含个人医疗账户内资金)部分70%赔付,最高赔付额可达1100元;住院医疗自负部分按照70%赔付,最高赔付金额可达2000元。
校工会
200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