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业余活动历来丰富多彩,具有很长的历史。特别是体育活动,我校更是特色鲜明,成绩突出。为了进一步丰富我校教职工的业余生活,达到强身键体的目的,使我校教职工能够以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充沛的精力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当中,在华东理工大学工会的领导下,特成立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以下简称“校教工羽协”),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校教工羽协是由华东理工大学在职或离退休人员组成的教职工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接受华东理工大学校工会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社团管理条例》开展工作及活动。 第三条 宗旨:加强交流,强身健体,团结和谐,增进友谊。 第四条 基本任务 1.广泛团结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羽毛球爱好者,在全校范围内促进羽毛球运动的广泛开展; 2.为本校教职工羽毛球爱好者提供一个融洽而稳定的结交球友,交流球艺,增进友谊的舞台; 3.丰富我校教职工的业余生活,达到强身键体的目的,使我校教职工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 第五条 性质 1.群众性:本协会由华东理工大学在校爱好羽毛球的教职员工组成,接受校工会的监督管理。 2.专项性:本协会是专项开展羽毛球运动及其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社团。 3.非赢利性:本协会不以赢利性为目的。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本协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第七条 会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端正,爱国爱民,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2.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且是本校在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教职员工; 3.对羽毛球运动感兴趣,身体状态良好。 第八条 入会程序 1.常年接受报名; 2.自愿缴纳会费,颁发会徽,即成为正式会员; 第九条 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3.有了解本协会组织结构和会费等情况的权利; 4.有优先获得本协会可得资源和服务的权利; 5.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监督权和提意见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义务 1.执行本协会的章程和决议; 2.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4.促进本协会健康发展,提升本协会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形象; 5.按规定时限和标准交纳会费; 6.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协会声誉;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某年内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为的,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如对常务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申诉。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执行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协会会员共同组成,其职权是: 1.审议通过对本章程的修订; 2.对领导执行机构的人员(理事)有选举和罢免权;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才有效,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伊始,审议、讨论通过理事会提出的重大决议事项。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起草文件、制定制度、修改章程、执行决议以及管理协会的日常事务。具体职责是: 1.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其做出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2.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3.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其他理事会成员; 4.起草、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领导本协会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安排各项活动; 6.负责向校工会汇报协会工作的开展情况; 7.负责办理本协会的登记、注销手续; 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理事会设理事若干名,担任理事的基本条件是: 1.参加本协会工作一年以上; 2.教学及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领导和执行力; 3.热爱本协会的组织管理工作,责任心强。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从理事中产生。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理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会议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讨论部署下学期协会的工作安排、活动计划、经费预算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才有效,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会长是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如遇特殊情况,由副会长临时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会员的基本条件; 2.在业内有良好的个人信誉和威望。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要求 第二十一条 组织机构图示 第二十二条 职责要求 1.名誉会长 1) 为协会奠定良好的品牌地位,塑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社会形象; 2) 为协会提供广泛的社会资源; 3) 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会长 1) 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推动协会的品牌建设; 2) 具有广阔的社会资源,为协会的长久、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 为协会的发展提供指导性意见; 3.副会长 1) 为协会的发展提出规划建议; 2) 总体部署协会的各项工作; 3) 督导协会工作的开展情况。 4.秘书长 1) 做好协会的各级沟通、协调工作; 2) 组织安排各部门工作的实施和开展; 3) 安排会议,整理会议材料并存档; 4) 制定、修订各类管理文件资料。 5.技术部 1) 经常性参加协会活动; 2) 定期为新会员提供培训; 3) 经常性为会员提供技术指导; 6.赛事部 1) 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赛事安排; 2) 安排会员的日常训练活动; 3) 组织本协会和其他社团和单位的比赛活动; 7.宣传部 1) 负责赛事前的宣传工作,负责制作和张贴展板、海报、横幅等标语资料。 2) 负责比赛现场的照相、摄像工作,以及后续的新闻稿件撰写、编辑、发布事宜; 3) 为协会的赛事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 8.外联部 1) 与其他社团和单位建立联系,为本协会赛事活动的开展提供信息; 2) 为协会拉取广泛的捐赠和赞助。 9.财务部 1) 负责协会的财务工作; 2) 定期公示本协会大财务使用情况。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三条 经费来源 1.校方经费支持; 2.会费。对于所有会员,每学年收取会费20元,在学期开始三周之内交纳; 3.其他。捐赠、赞助、活动收入及其它收入; 4.比赛广告收入。 第二十四条 经费管理 1.经费来源和支出实行预算管理,预算计划提交校工会; 2.本协会的合法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3.经费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管理和核算; 4.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5.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6.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接受校工会组织的离职财务审计。 第六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如因故不能继续开展工作时,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人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规定,由理事会组织成立善后工作小组,按照社团组织通则的有关规定,负责处理本会人、财、物等清理工作,并书面报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到社团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修改权归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归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报校工会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相悖,应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为准。 附录一:第一届校教工羽协理事会名单(2007年): 名誉会长:薛仲华 64252803 会 长:徐世爱 13564105916 副 会 长:李德强;顾建雅 特聘教练:章展 技术指导:沈雪龙;姚胥康 64253382 64253431 经费管理:王慧 附录二:第二届校教工羽协理事会名单(2008年): 序号 职位 姓名 固定电话 手机 邮箱 1 名誉会长 薛仲华 64252803 13585669474 zhxue@ecust.edu.cn 2 会长 徐世爱 13564105916 3 副会长 李德强 4 副会长 姚胥康 13917055076 xkyao@ecust.edu.cn 5 副会长 饶红 64252098 rh@ecust.edu.cn 6 秘书长 王庆飞 64253490 13764180468 mbawqf@ecust.edu.cn 7 技术部部长 沈雪龙 28110070 8 赛事部部长 王氢 64234450 13611899278 wangqing@ecust.edu.cn 9 宣传部部长 严素梅 64252665 13564404636 smyan@ecust.edu.cn 10 外联部部长 董利光 64252493 13918815646 11 财务部部长 王慧 wanghui@ecust.edu.cn
2008年12月
报名表下载:教工羽毛球协会报名表.doc